法律咨询电话 139-0847-9543
全国咨询电话: 139-0847-9543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张梅律师团队

微信:139-0847-9543

手机:139-0847-9543

EMAIL:199792915@qq.com

地址:长沙市湘江中路万达C2写字楼17层

详情页

抚养费一般一个月多少

发表时间:2020-11-02  点击:522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