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电话 139-0847-9543
全国咨询电话: 139-0847-9543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张梅律师团队

微信:139-0847-9543

手机:139-0847-9543

EMAIL:199792915@qq.com

地址:长沙市湘江中路万达C2写字楼17层

详情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6条

发表时间:2019-08-16  点击:1684

第七十六条 【侦查监督】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准逮捕工作中,如果发现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有违法情况,应当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公安机关应当将纠正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